所謂被動型投資法,就是被動地依據市場的變化來改變投資標的,例如依據市場上最具代表性的指數來投資,只有當指數的成分改變時,才改變投資標的。在其他時間,就長期持有與指數成分相同的投資標的,目標是讓投資報酬率盡量與指數可得的報酬率接近。
反之,所謂主動型投資法,就是不依據指數來投資,但是在指數相對應的投資範圍中,依據主觀的判斷,來挑選買進賣出的時機點,通常同時,也依據主觀的判斷,來挑選個別的投資標的,和指數的成分完全不同,或比例不同。這通常被稱為擇時與擇股。
簡單說,被動型投資追求和指數平手,主動型投資法則嘗試不同方法要打敗指數,因為如果有簡單的方式可以獲得和指數平手的報酬率,那麼要去花費時間與精力,勢必將目標設定在打敗指數報酬率,否則,豈非浪費力氣。
一般而言被動型投資法是指投資在該市場最具代表性的指數,例如美國股市就會是標準普爾五百指數,台灣股市就會是台灣五十指數。早期指數的發展,是為了讓投資人知道一般市場的約略狀況,畢竟個股數量大,逐一念完所有股票價格,還是不太容易讓人知道整個市場約略的狀況,指數將具代表性一群個股的價格以一個公式來平均後,觀察指數的上下漲跌,就可以大致支到價格走勢。
一直到晚期,人們才發現,指數不但是觀察市場趨勢的方式,指數報酬率也成為一個很不容易超越的投資報酬率,特別是投資組合理論與效率市場理論的發展,讓人發現持有多樣分散的投資標的,可以比持有少數個股,降低報酬率波動的範圍這種風險,而最分散的方式就是持有全市場所有標的,或代表性指數的所有成分股。效率市場理論更認為主動投資不可能產生超越市場報酬率。
我們可以將被動投資想像成隔山觀虎鬥,主動投資者就是被觀的老虎群,主動投資者努力尋找好時機、被忽略的、被誤判的好公司,試圖以低於合理價買進,高於合理價賣出,夠多的主動投資者存在,則會讓市場價格更為合理,這個主動投資者互鬥所產生的合理價格,就成了被動投資追蹤指數所會得到的市場報酬率。
學術界的研究,多數顯示基金經理人與退休基金經理人,大多無法打敗相對應的指數報酬率,即使少數有傲人的績效,也沒有方式可以在事前發現與挑選出來。
實際投資界則是充滿了成功的傳奇,例如華倫巴菲特、查理孟格,他們也都說出自己的成功秘訣,就是價值投資、集中投資、安全邊際,但是模仿他們的人不知有多少人,但是能相同成功的人並不常見。畢竟,報導失敗的人故事並不吸引人,報紙與雜誌並不會報導,我們也無從得知主動投資失敗的人數與機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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