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機會完成我的願望,我想,被動指數投資加稅務管理的共同基金是一個值得考慮的策略。被動指數型投資,雖然在大型股方面,已有台灣五十ETF可以使用,但是對於稅務管理,卻沒有方便的金融工具,而需要仰賴投資人自己操作,如果有被動指數投資加稅務管理的傘型共同基金,則可以降低個人操作的風險。而且ETF由於其設計,不可能加入稅務管理策略。
我想,成功不必在我,如果有國內投信願意嘗試稅務管理的傘型共同基金,可以參考以下:
這個設計是以追蹤類似台灣五十指數的被動投資法,搭配目前台灣因兩稅合一,而特有的可扣抵稅額管理,這是其他國家的基金公司並不熟悉的稅務管理。標的指數可能以大型股為優,個股數量少,配息殖利率高,且交易量大,較容易執行稅務管理。在傘型基金下,應該要分為六種子基金,分別針對綜所稅股利邊際稅率為0%、5%、12%、20%、30%與40%等六種人。
採用六個子基金的優點是,如果一檔個股對40%的基金不應該參與除息時,對其他五個基金,很可能剛好都是適合參與除息的標的,彼此剛好是互補,子基金之間為了稅務管理而需要做的買賣,不但交易手續費可以議價壓低,還可以用契約鎖住價差,等於相互保證交易,避免因為除息前後的交易衝擊,而產生價格往負向波動的風險,比個別投資人自己操作稅務管理交易安全,也便利許多。
判定是否適合參與除息,簡單的案例與原則,已在之前的文章:高所得者股息可扣抵稅額比率策略研究(99年綜合所得稅為例) 中說明。
目前可行的策略,一是自己操作。二是採用信託方式,由共同委託人、委託人指派之聯絡人、信託管理人或監察人,來指揮受託人(銀行)來做稅務管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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