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年報,在淨資產價值變動表中,原本2009年有的權益補償收入一項,完全刪除,這一項[權益補償收入]原本是代表出借證券期間的配股、配息得到的補償金,自2010年起,分別計於股利收入與股份增加。
這個會計改變可能是因為權益補償收入,本來就是出借人員有的權益,分開列出可能讓人誤會有額外的收入,其實,真正持股以外的收入只有借券收入與利息收入。權益補償收入是本來買進持有,就會有的收入,而如果不出借,就會計於股利收入與股份增加。新註記方式的確比較清楚、合理。
2010年借券收入7851萬與利息收入1729萬,借券管理費2537萬(寶來),借貸服務費738萬(證交所),真正借券利潤為6305萬元。保管費1758萬,授權費1981萬,經理費1億5792萬元,如果經理費能降到2566萬元以下,對大金額投資人,則持有寶來卓越50ETF基金,就會優於自己持有等比例的股票。
揭開面紗寶來台灣卓越五十2008年總費用率
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表現得是否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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