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4

葉樹珊的背書保證案例給我們什麼啟示

報紙報導葉樹珊的案例,雖然是想討論法官這個判決是否符合社會觀感,但是實質上,恐怕對葉樹珊還是傷害,葉樹珊因為替前夫擔保四千萬的債權,導致離婚之後還是陷入龐大的債務之中,薪資也被扣,現在連公益捐款也被追回,從法來看,法官可能沒錯。但是讀了這樣的新聞,能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示呢?


即使是夫妻,在巨大金額的債務與保證上,個人還是應該十分小心,背書保證就是潛在的債務,只要主債務人跑了、不處理,債務很可能落到信用比較良好的保證人身上,對該保證金額的數字,做保的人要十分注意,不要讓做保的金額偏高,保證金額是資產負債表表外的或有負債,這就像這次金融風暴,雷曼兄弟也是為其子公司做了很多背書保證,一旦子公司虧損,母公司還是要承擔虧損,最後破產。

其實葉樹珊可以考慮申請破產,或是如果也有卡債、房貸的話,一起申請消費者債務清算或是更生。當然這可能會讓她的房屋或是動產一併被拍賣掉,但是這才是一勞永逸的方式,以她的知名度、賺錢能力,只要能將債務一次勾銷後,人生財富累積重新再來一次,應該並非難事。

很有可能,只是因為心理上不願意承擔這個背書保證,認為這是別人(前夫)的錯,為何她要承擔這麼多的苦難,對人生境遇怨懟或是憤恨不平,無法原諒前夫,才會不願意放下心裏的重擔,選擇一條理性處理的路。理性上,對方如果要求的協議金額如果太高,超過能力範圍,葉樹珊應考慮申請破產;否則應該借錢來一次免除保責。

如果剛發生葉樹珊被丈夫逼要簽下支票背書保證的時候,我們能回到當時給葉樹珊一個建議,你會想說甚麼呢?勸她不要簽。如果還是簽了呢?為了維繫家庭婚姻,也許葉還是會簽。我建議葉以個人的資產設立一個自益信託,讓自益信託的孳息來維持葉生活所需,而信託的本金可以被保存,不會受到未來背書保證責任的求償,不過只是一遇到債務,就採取拖著不解決的方式,這樣的人生也變得太消極,不會再積極去創造價值,生命意義何在呢?不要簽超過自己能力的背書保證才是正途。在負債尚未出現時,自益信託可以多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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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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