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論證(deductive argument)的定義是如果前提為真,結論必定為真的論證。歸納論證(inductive argument)的定義是如果前提為真,結論就更可能為真的論證。科學方法則是歸納論證,你永遠無法百分之百確認科學理論為真,只能經過驗證,知道這是目前最可能為真的理論。每次科學理論被證明為偽,就是一次讓當代科學家爭先尋找新理論的機會,藉此不斷改進科學理論。科學理論就是人類對自然的觀察後,累積所得到最可能為真的知識。
科學方法(scientific method)分為五個步驟。首先觀察某個現象。找出規律現象重複的模式。形成一個或多個假說。設計實驗去驗證所有假說,通常是尋找能否反證假說的實驗結果。看結果是否支持假說成為理論,或是再尋找新假說來解釋現象。常見的研究問題是只注意符合假說的證據,忽略不符合的證據。只注意自己提出的假說,忽略其它可能解釋同一現象的假說。誤用統計數字,例如忽略母體機率。錯把相關當作因果,A與B相關性的可能解釋有五種,A造成B,B造成A,AB循環互為因果,另有C造成A也造成B,AB相關只是偶然。科學方法的論證如果是演繹論證(deductive argument),是無法證實為偽的論證,即使有很像的步驟,則只能說是假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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