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限制承保利潤4%

Larry Cunningham在一段談論波克夏公司文化的演講中,提到Geico的特殊策略,在汽車強制險的市場中,以低成本創造優勢,不將節省下來的成本全部放入利潤,而是將大多數節約發還給消費者,Geico把自己的承保利益(underwriting profit)限制在4%,一旦發現承保利益高於4%,就降低價格。

這樣地自我限制並不是利他,而是不看短期利潤,著眼低價促進市場成長後的長期利潤。所謂承保利潤是指所收保費扣除出險保金和行政費用後的利潤,這還沒有包含持有準備金所得到的投資報酬率。可能很接近死差益(危險差益)加上費差益。浮存金的資本報酬率和預訂利率的差異就是利差益。

這讓我聯想到之前限制最大資本報酬率的建議,似乎針對保險公司,承保利潤應該也是該要有上限的項目,而承保利潤偏高的公司,不是該降價,就是該給員工加薪。尤其像強制險的市場,由於法令創造需求,規定價格,限制承保利潤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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