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管制是用公權力去介入租屋的契約。公權力可以介入的理由是一般租屋者相對擁有不動產者弱勢,也很難組成團體對擁有不動產者施加壓力,因此自由市場的租屋契約往往有利於房東。而租屋管制比較可能的範圍,應該是在租屋建築和設備的安全,以及能讓人健康居住的衛生條件,例如防漏、除濕、冷暖氣條件,以及限制房東任意漲價與不續租。
租屋管制也許能降低房價的理由是,租屋管制改善租屋者的條件,可以吸引原本有能力購屋的優質上班族,轉而選擇租屋管制下符合安全、衛生、價格穩定、能長住不會被趕的長期租屋。其次,房屋條件較差的屋主,面臨必須投入新資金維修才能把房子出租,無法像現在以低價任意出租老舊的房子,而可能選擇賣出老房子。在老房屋的購買者減少,老房屋的持有者出售增加,也許能不需大量蓋新房子就能降低老舊房屋的房價。當然,同時對空屋加稅,也能進一步加大老舊房屋的持有者出售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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