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蘋果電腦賈伯斯的傳記中,很難不將他的奮發積極和他的童年連結在一起。他很清楚自己被生父母放棄,被養父母挑選的事情,從他就讀過程中跳級,以及常在學校惡作劇出風頭,他想出人頭地的內在動力是明顯高於其他孩子。
他固然聰明,但是也沒有比同夥沃茲尼克更會設計電路,但是他很會將東西賣出去賺到錢。從他高中時買車的滿足感,可以推測對他而言,一定是很早就感覺到賺到大錢很重要。他和早期的投資人Mike Markkula感覺很對盤,顯然也是認同創業當然是為了賺大錢。
Markkula教他三大行銷要素,對消費者的同理心、要有焦點、重視每個環節給的聯想。要能敏銳感受消費者的需要/想要。要一心一意在決定要做的事上,割捨其他不那麼重要的事。賈伯斯剛創業時資本只有1300美元,和合夥人一人一半,等Markkula加入時,他拿出25萬美金,Markkula占33%,賈伯斯和合夥人各26%,剩下部分再給其他投資人。四年後,Markkula就讓蘋果以17.9億美元公開上市,足見他的眼光準確,當時的確是少見的電腦起飛時機,將電腦從玩家推廣到一般人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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