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什麼才可能是公平的稅

今天最熱的話題,該是台灣人在免稅國設立的境外投資公司,還有首富出來登報紙廣告,表達自己的心聲。實在有悖有錢人該低調一點的原則,也許是每個人的個性不同。不過即使是王永慶,好像也寫過萬言書。

有錢人繳的稅以絕對金額來,若不看占其所得或資產的比例來看,一定是頗高的。如果設身處地,假設你自己繳了上億元的稅金,你真的不同情和自己一樣的富人嗎?這些稅金就像被人用民主選票合法地移轉了。而收了稅金的政府,不但沒有好好服務真正付最多錢的人,卻是服務票最多人的人,和服務管理稅金的守門公務員,政府往往還是造成企業最多阻礙的人。如果認為富人階級在商業與就業市場中向窮人階級不公平的掠奪。難道用選票決定有錢人需繳更多百分比的稅,而不是按人頭課定額稅,不也是窮人階級向富人階級不公平的掠奪。

兩方面的金錢差距很大,人數差距很大,比票一定是窮人多,比錢一定是富人多。合理的稅制,應該要讓兩方都不感覺很痛才好。彼此應該要設身處地去想像。想讓商業與就業市場對社會福祉貢獻最大,避免少數人獨占利益,應該是要多鼓勵窮人與認同窮人理想的人,去創業邁向富人,增加競爭。想讓富人不再到免稅國設立的境外投資公司,把所得稅最高稅率降到20%,或是設一個個人最高稅金,例如一億,富人就沒有避稅的動機了。把政府變小,不該管的事都開放,公務員減少,過高的退休福利刪減,輕政簡稅,預算就會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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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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