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了99年與100年的綜合所得稅稽徵統計資料,有幾個統計表格吸引到我的注意。例如:民國100年台北市市民的有效稅率是11.3%(2011年),和自己這幾年的統計類似,約在11%附近,顯示我的稅率和台北市的總體平均類似。
總應納稅額是3031億,全國平均的有效稅率是6.09%。按戶數十等分,其中應納稅額最高的第十分位所繳的稅金是2498億,占總應納稅額的82.4%,前百分之十的人已經負擔82.4%的稅金,有效稅率13.33%。第九分位的有效稅率是3.11%,和第十分位差了有10.22%。
若看區分更細的二十分位,第二十分位所繳的稅金是2222億,百分之五的家庭繳了73.3%的綜所稅。第二十分位的有效稅率16.93%,第十九分位的有效稅率4.91%,相差12.02%的有效稅率。從此來看稅率11%左右的家戶,約會落在繳稅的第十九分位或第二十分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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