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9

原來35.4%的家庭不必繳稅

在最近主計處公布的報告中讀到頗令人驚訝的數字,原來我們有35.4%的家庭不必繳綜合所得稅,547萬戶納稅單位中194萬戶不必繳稅,會不會是有太多地下所得沒有計入,真是頗難相信比例如此高。

如果你的家庭綜合所得稅所得淨額超過406萬,則你的家庭已經是台灣前0.7%以內的4萬個高所得有錢人家庭之一。不過要注意,這個所得淨額是沒有包含資本利得,也沒有包含以實價計算的不動產交易所得。以目前的稅制中高所得者已經繳很高的稅,唯一剩下不公平的事,就剩資本利得與不動產實價利得,取消分離課稅,就像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這還需要營造社會共識,也許幾個總統選舉之後,就有機會將之納入綜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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