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條新聞是政府簽定協議,要開放大陸資金進來投資某些產業,引起該產業業者的反彈。讓我聯想到不久前傑克的文章中提到他選擇併購NBC電視的動機,就是因為政府有法令禁止外國資金控制電視台行業,這讓像GE這樣的大企業,能找到躲避外國競爭的一塊安全的地方。
對企業而言,特別是生產普通貨品(commodity)的商家,特別必須面對來自低生產成本國家的競爭,對方一開始會侵蝕低價商品,然後逐漸提高品質,節節進逼高利潤的產品。當年GE的問題就是家庭小家電成為普通的貨品,所以他賣掉這個事業,轉往有低生產成本的外國人無法進入的領域。同樣IBM也在個人電腦成為普通的貨品後,決定賣掉它。
政府管制開放可以促進競爭,很可能國內的產業會不敵競爭而消滅,或是整合併成較有競爭力的企業。好處是消費者能夠享受競爭過程中造成的低價,和更討好消費者的服務。政府管制不開放,則可以避免競爭過程中造成的混亂,併購過程中難免的失業與調整,或是競爭過程中可能出現跨越界限、對消費者過度的促銷行為。其實,沒有企業或股東不喜歡自己剛好被政府保護到,即使討厭政府指指點點,但是政府幫你排除競爭對手,還是讓經營變容易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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