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

巴菲特在波克夏的緊急預備金

在2010給股東的信中,巴菲特用他爺爺的一封信,說明緊急預備金的重要,只要你有錢放在自己的事業與投資上,無法快速運用,你就應該維持一筆緊急預備金,1939年,巴菲特爺爺Ernest給子女每個人準備的緊急預備金是1000美元。

他要求子女將這筆錢放在保險箱中,不要拿去投資,因為緊急預備金的目的是流動性,知道隨時可以取得這筆錢,所能得到的安全感,是任何投資利潤無法提供的。當你真的需要用的時候,記得盡量少用,並盡快補回這筆使用的錢,回復原本的緊急預備金。

巴菲特在波克夏中,則給自己一個緊急預備金目標,是不含鐵路與能源事業,至少要隨時保持100億美元的緊急預備金,含鐵路與能源事業,則總計約200億美元。只投資一個標的,短期美國國庫券。這讓波克夏可以應付卡崔娜颱風的30億理賠,也有足夠資金能在2008金融海嘯時四處收購良好企業。波克夏一年的營運利潤約為稅前170億,稅後120億,可投資資金約為1580億,其中660億為保險浮存金。

以此為例,則緊急預備金約為一年稅前營運利潤的1.2倍。以個人薪資所得者來看,若年收入的儲蓄率為50%,則緊急預備金約為年收入的58%。約略接近七個月的所得,如果儲蓄率為50%,則也接近七個月的支出。一般緊急預備金建議為3~6個月支出,是以銜接工作的求職時間來估算,從巴菲特在波克夏的緊急預備金水準來看,則是更保守一些。同一標準,在台灣應該只買政府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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