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2

經濟學家怎麼為娼妓辯護

不同人對道德的定義不同,也許有不少人認為娼妓敗德,但是不符合道德標準,並不表示應該用國家強制的法律來裁罰,特別對自由派的經濟學者,依據他們所崇尚的自由市場經濟,只要是被迫的賣淫,買春與賣春的人相互合意的交易,不該因道德的標準不同,而被國家裁罰。


不久前才聊到專業倫理道德,道德這東西,當你越貧窮的時候,越是難以用高道德標準來宣判一個人,如果有一個極貧窮的年輕女人,她沒有其他優秀的謀生技能,能夠獲得類似賣淫這樣低成本高收入的工作機會時,我們還用高道德標準,甚至強硬的法律來裁罰這位女子,豈不是十分荒唐,她並沒有傷害社會上的任何人,兩廂情願的自由市場交易,何罪之有?

自願性的性交易何罪之有,一般人的婚姻也是性交易,只是婚姻的性交易被包裝在非金錢的交易中,婚姻中兩方彼此用非金錢的照顧與寬容交換。還記得社會規範與市場規範嗎?當性交易在社會規範中時,它是神聖的,當性交易在市場規範中時,它是邪惡的,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是人類可預期的不理性。很多美女赤裸裸想嫁入豪門的心態,難道不是一種交易,卻不見法律來裁罰。

為娼妓辯護的經濟學家是一群將理性推到極點的人,自由派的經濟學者,邏輯推到極限時,建議繳稅應該是自願的,強迫繳稅義務是國家對自由人的暴力行為,認為繳稅也應該適用自由市場經濟法則。不過我想如果真這樣做,其它不理性的國家可能會在武力上打敗反應不及的自由人的國度,並不是歷史演化上能留下來的制度。自由市場的經濟法則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但是完全放任,也可能出現錯誤的、不利生存的發展方向,但是這個思考角度,卻是很值得在腦中演練探索。

就像台灣國內最近原則同意將原本罰娼不罰嫖的規則,改為不罰娼也不罰嫖,將來更要將金錢性交易除罪化,都是自由派經濟學者會支持的方向。不過道德上,也可能出現一困境,就是與通姦罪的衝突,如果性交易無罪,但沒有收錢的通姦案卻有罪,似乎是更詭譎不公平的困境,需要社會一併將通姦除罪化的智慧與勇氣。

作者瓦特布拉克(Walter Block)辯護的方式,是將娼妓當作一個職業來辯護,哪個職業沒有一些敗德的事呢?何以娼妓要特別被立法限制呢?本質上娼妓的確不是一件對人施暴侵犯他人權益,而需要立法阻止的事。不過他也忽略了賣淫的確不是讓人幸福最好的方式,也許性工作者該被除罪化,但還是不該被當作英雄、英雌看待。

註:此篇為閱讀孟格推薦的《百辯經濟學-為背德者辯護》的感想。

延伸: 直擊 影陪妹 攻陷MTV 女學生暑期下海「給人摸摸沒關係」

1 則留言:

lovemagic 提到...

加油吧,台灣!性交易與通姦都應該除罪化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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