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1

我看民法法定最高利率之調降(信用卡)

雖然報紙斗大標題是在說「信用卡、現金卡大降息 上限12.5%」,不過大家真的要注意的是立法院所修的是「民法」,不是只有銀行的信用卡、現金卡受限,事實上,所有想保持合法身分的民間借貸,都必須受「民法」規範,這會讓民間借貸中屬於合法的借貸金額大減,屬於非法借貸金額大增,甚至,互助會都算要受到限制。


這對金融股當然是不利的消息,因為讓利潤下降,某些成本較高的銀行勢必被迫要考慮結束信用卡、現金卡業務,對大型信用卡銀行,由於可以趁機逆勢擴大版圖,降低營運成本,反而不見得是利空,但是將本求利,發卡可能轉趨嚴謹,用卡福利紅利轉趨減少。也可能降低整體金融業信用放款的總量,對國民總消費不利,延緩景氣復甦。雖然借錢消費原本就不是很理想的GDP成分,少一點借錢消費數字,理性上應該沒關係才對。

這當然是有點干預市場的機制,很類似之前的油價調整機制,不過「民法」的改變牽扯不只是銀行的信用卡、現金卡,也許應該單獨處理銀行的信用卡、現金卡,而不是扯到整個「民法」,畢竟有執照獨占效應的是銀行,我們一般人沒有這些好處,為何我們一般人的放款也要跟著降息呢?一般人也不能和央行借錢啊,央行調降短期融通利率,對一般債權人的放款民法利息上限,似乎不該連動。

國民黨立委希望照顧卡債族弱勢族群,可以理解,不過有很多種方式,不需要動到民法,我提幾個大家參考:
1.擴大內需,比照優惠房貸,提撥1000億,辦理優惠信用卡與現金卡,由銀行承辦,針對弱勢族群,國庫補貼利息差距。
2.比照中油,讓台灣銀行或其他公股銀行,出面辦理依照立法院信用卡與現金卡利率調整機制辦法的信用卡與現金卡,然後將銀行卡債族與弱勢族群的卡都轉貸到台灣銀行或其他公股銀行身上。
3.央行開放短期融通利率窗口給非銀行業法人,甚至願意貸款給別人的一般個人戶也可使用。

(如果利率管制這麼有效,何不乾脆管制價格,也來針對台北房價設置一個每坪18萬的上限。這不是很可笑嗎?應該是辦國民住宅與國民信用卡現金卡才對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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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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