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9

尋找投資護城河法的賣出原則

尋找投資護城河法是一種管理投資的流程,首先從企業過去的年度財務報報中,去篩選出有持續高股東權益率,以及高資產報酬率的公司,要注意,這篩選只是個起點,而不是終點,他告訴我們哪些公司可能值得去看。


第二步是去思考企業的高股東權益報酬率的來源,也就是護城河寬度與深度的測量,有時候沒有護城河的企業,也會有一段時期能幸運地維持高股東權益報酬率,但是就像蛋塔熱,風潮一過,沒有護城河的企業消失的也極為快速,我們要避免投資這種公司。然後在有有護城河的企業之間比較,選擇你認為他的競爭優勢可以維持最久的企業。注意同業的利潤,同業都很賺錢,比同業都很辛苦在賺最後一毛錢要好,選擇競爭較不激烈,人人有錢賺的地方去投資。

而賣出原則,和以上的投資流程同樣重要,要注意買入時我們注意的是護城河,賣出時,我們也是同樣注意護城河,真正該注意的是公司的價值是否變差,而不是價格上的虧損。作者建議的賣出四原則是,第一,當自己發現看走眼時,第二,當公司基本面嚴重惡化時,第三,當有更理想的投資標的出現,第四,當獲利很高導致該單一公司的持股占總資產比例太高,讓人感覺不夠分散時。

公司的價值在於資本報酬率是否夠高,維持競爭優勢的時間能有多長,公司業務成長的趨勢與可能性有多高,如果在做買進分析時,所估計的事情沒有發生,或是出乎意料,則代表自己看走眼了,這時候就應該賣出。如果當初分析的理由都沒有改變,這時候即使價格暴跌,反而應該繼續持有或是再買進,所以在投資日誌中記下買進的理由,遠比記下買進的價格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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