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9

讀《這樣做,寶寶超好帶》

朋友送我們家這本書,我發覺這位作者實在很特別,除了她用了丹瑪醫生(百歲醫生)的方式養育了四個小孩,分享她自己的成功體驗,很特別的是,這四位小孩,兩女兩男,都是收養的。在台灣收養的數量,一年約有三千多件,多數無人收養的嬰兒,反而是送到外國去讓人收養,她的經驗很值得觀察。

她們是因為不孕症,多年嘗試了多次人工受孕,勞民傷財,最後才決定收養一個女兒,開始找孤兒院登記收養,沒想到之後,由於收養的經驗良好,一個接一個地收養,最後收養了兩女兩男。

她提到,臺灣人對收養常見的ㄧ個迷思,就是怕小孩子知道自己是收養的,我覺得這很可能是八點檔肥皂劇的後遺症,常有劇情裡,突然發現某個子女不是親生的,家庭劇變,子女情感大受傷,讓人以為,必需一輩子好好隱瞞子女,才不會讓他們痛苦。作者認為剛好相反,應該從一兩歲開始,從他還不太有記憶開始,就該開始說明收養的事實,不要擔心子女會不愛你或離開你,當你從一兩歲開始就告訴他,你對他的真愛與感情,一定可以度過這個短暫的痛苦,避免將來更大的痛苦。面對痛苦的事實,不要延後,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不要怕孩子長大成年後跑掉,只要你真的付出愛,妳們之間的親密關係,一定會維持一輩子。

他建議收養的時候,不要用私人收養的方式,而是經過機構收養,一方面付出的費用,是給機構維持行政運作,而不是給出養人,比較不會有交易的感覺。第二,機構在評估出養與收養的過程,比較能以小孩的最大利益著想,而不會受出養人的利益影響。機構收養或私人收養都要經過法院,但是機構收養由於機構可以隔離出養人與收養人的資訊,出養人只能經過機構了解孩子的現況,不能會直接小孩在哪個收養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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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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