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資產中,除了自己這個人力資產,最常見的大額資產,就是房子、車子。這些資產都有損壞、失竊與責任的風險。而產物保險就是針對這些風險投保移轉風險。
最大的一種,可能就是自有住宅毀損,投保住宅火災險則是轉移這種低頻率高損失的好方法。我國住宅火災險一般包括火災、爆炸、閃電雷擊、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與意外事故所致煙燻。要保人可以用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來估算重置成本,來決定要投保的保險金額。
舉例來說,18層樓的大樓,含公設40坪,使用30坪,則投保金額應該是以每坪建築造價參考108,000乘以40坪,432萬,再加上每坪1萬到5萬的裝潢費乘以30坪,30萬到150萬。若投保金額不足,則保險金給付也會按比例打折。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針對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外之人。當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受賠償請求時,給付保險金額。
早期的住宅火災險並不理賠地震毀壞。921大地震之後,政府促成了住宅地震基本險,最高120萬元,這讓被無情地震毀壞的房子擁有者能得到補償。120萬低於實際重置成本者者,可以加保擴大地震保險附加條款。
另外還有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及地層滑動或下陷保險附加條款,都是台灣政府因應現況,強制保險公司推出的新附加條款。
車子則主要分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與竊盜險,責任險又分為第三人責任強制險,這是國家強制保障第三人,避免車子的駕駛人沒有足夠財務能力負擔肇事責任時,第三人求償無門。以及任意責任險,可以讓你再多買一些保額,減少自己的責任風險。
車體損失險則分為甲、乙、丙式,甲乙的差別是,甲多含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及不明車損,乙則是只有五大原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丙式則只有車與車的碰撞、擦傷的損失。汽車竊盜損失險,則是涵蓋偷竊、搶奪、強盜所致的損失。
是否投保的問題,在於損失金額對個人而言是否算大,對有兩千萬可投資資產的人而言,一百萬元的車子毀損,約5%的可投資資產,或低於六個月支出的緊急預備金,可能不算大額損失,可以自行承擔。但是對淨值偏低,但又擁有了高價房子與車子的人,必需承擔財產毀損以及對第三人無限的賠償責任,通常應該以保險移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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