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0

計算壽險額度需求

一般人最需要投保的,就是人壽保險,它天生就符合發生頻率低的特質,一生只有一次,只要主客觀上認同,被保險人死亡,會產生巨大損失,則就該買保險來轉移此風險。

客觀上,我們有幾種方式來計算這可能的損失,但是最後還是要由要保人自己主觀來判斷,哪一種方式最接近他自己的感受,來決定壽險額度。

對沒有家屬、受扶養、債主、委託管理責任的人而言,喪葬費用,可能是死亡本人的唯一損失,人期待自己的喪禮要花多少錢?如何舉辦?可能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一般建議參考遺產稅中允許的喪葬費扣除額111萬元。實際上,一般生前契約行情約在數十萬。

而基本的111萬元就已經比平均契約保額78萬要高,顯示一般人契約保額都偏低。

對家屬與受扶養者而言,損失等於預期未來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收入,或扶養的金額,如果已經做好家庭收支的統計,可以從收入中,算出被保險人負擔家庭收入的百分比,然後,以支出金額乘以負擔百分比為一期損失的扶養金額,計算到被保險人預期退休日為止,或最高到被保險人平均餘命為止,折現後的損失金額現值。

往上算,還可以直接以被保險人的收入金額,而非扶養金額來推算,或是計算到家屬中最長的餘命期間。往下算,則可以只算到受扶養者的成年時候,或是只算幾年的家屬緩衝期,預期家屬會自力找到新的收入來源。

另外,在家屬處理被保險人喪葬事宜的期間,可能情緒受到嚴重影響,無力正常工作與生活,以六個月為例,可以用家庭支出統計的六個月支出,作為這個應急損失的準備額度。

子女的高等教育費,也是受扶養者的損失,這可能從國內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數十萬元學雜費,到國外留學的數百萬元,可以從家庭財務目標中的數字加總。

對債主而言,可能的最大損失就是債權金額,最常見就是房貸、車貸和信用卡貸款,如果被保險人無任何資產,繼承人拋棄繼承,則債務就會一筆勾銷。如果希望繼承人不繼承到債務,就可以將貸款餘額加入壽險額度中,缺點是,壽險額度需求會因貸款餘額而經常變動,需要經常注意管理。

委託管理責任的法人或雇主也會有損失,例如對一個企業或財團法人而言,如果創辦人或重要的管理人死亡,可能會造成法人組織的募款能力下降,甚至新合約無法簽定,失去舊合約,經營管理陷入混亂等等損失。這個損失,不容易估算,例如:將發的家屬撫卹金。他過去平均的募款能力,估未來的募款。或以年薪為基礎估算他未來可能的貢獻。

壽險額度需求可以再扣除政府強制的與企業所提供的壽險,例如:勞保投保人死亡時,喪葬津貼為5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遺屬津貼30個月。職業傷害死亡則是40個月。一般企業通常也都有投保數十萬元的團體壽險。

另外常見的扣項,就是目前已有的退休用投資資產,由於不再需要,可以直接由壽險額度需求中扣除,理論上隨著個人資產增加,壽險需求會降低。

一直到資產高到有遺產稅稅賦時,有些人主觀上認為,遺產稅是一種繼承人的稅務損失,而希望用壽險額度來降低遺產總額,和支付遺產稅。這種操作,某些情況下,會被國稅局認定在逃稅,需要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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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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