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來說,死刑沒有被執行的這幾年,同時殺害案件數字下降是事實,數字當然是有相關,但是這個問題,我已經談過多遍,相關性不能證明因果關係,殺害案件與重案減少是因為可能犯案者認為死刑不會被執行,所以就覺得不想去犯案嗎?當然反過來,假如執行了死刑,重案減少,也不能證明死刑有嚇阻重案的效果,相關不一定是因果。很可能人類犯案是因為情緒控制問題,情緒高漲的人根本不會去理性考慮刑罰高低,這在許多情緒決策研究中也顯示得很清楚。
我認為暫停執行死刑與廢除死刑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王清峰講到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廢除死刑讓法官可以免於誤判處死又無從挽回的重大遺憾。除此之外,它對社會與國家的好處,其實不多,也不到值得讓我們在國際上感到驕傲的地步,以一個小國來說,在國際社會訴諸高調的人權與道德大旗固然有意義,是外交的重要策略之一,但真正的慈善援外可能在外交效用上,會比廢除死刑有意義,也更值得驕傲。
台灣一年因意外死亡,或因為法治制度僵化,公僕顢頇守法,能伸出援手改善卻沒有,而死亡的人數,和這幾位死刑定讞的人數相較,我願意猜不會它少,當然這些不歸法務部管,也不是司法人注意的事情,但是核實來看人命,何以這些人的命就遠比其它凍死街頭,在危險路段被撞死的人命,被大貨櫃車輾斃,更值得社會菁英人士的生命與時間去改革呢?我認為這是很不平衡地處理人命不可被剝奪這個理念,我們應該花更多時間處理死亡人數更多的車禍事件。
理性來說,我會願意支持廢除死刑,和暫停執行死刑。這是理性人的ㄧ種善意的表達,但是如果我是員警,下一次有警匪槍戰,我絕對會表現出應有的以牙還牙,因為我知道身旁被撂倒的同事,一定會希望我以牙還牙,當場完成徹底隔離罪犯的任務,而不會留到法院上,讓法官難做。如果有人侵門踏戶來欺負我,我也會勇敢的起來自衛以牙還牙,不會留到法院上,讓法官難做,請讓我們合法的擁有自衛槍枝。廢除死刑應該同時開放合法的擁有自衛槍枝。
7 則留言:
與其留一份糧給死囚,我認為給飢餓的難民好一點……
世界是不公平的﹗
但資源是有限的……
終身監禁,無異是一種終身俸﹗
那有生活過不下去的人,
會不會因此變成不會死的死囚呢?
能為堅持自己的理念下台,將來回憶起來,她應該會是很幸福的。
其實我並不認同這篇文章
就像白冰冰講的一樣,我沒有仇恨
實際上,我們不應該為了法官可能誤判
就暫停執行死刑,那是不對的
死刑的確跟法律希望人向善的定義不同
但是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
法官應該更注意,若是需要判定死刑,要經過多久的程序
每判定一個死刑,就應該讓人可以認同
而不是為了誤判,有點因噎廢食
從另一方面來說,這些更生人出來之後
其實能夠真的更生的人,並不是非常多的
反而,對於他們自己來說,死是另外一種解脫
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也是
從以上的觀點,我不認為暫停死刑或是廢除死刑
有任何優點
嗯...有些人提出"廢除死刑的配套"方案...
那我可以提出"如果不廢除死刑的配套"方案嗎?
為了減低誤判率,應該處罰誤判的法官(當然這不一定是專指死刑的誤判,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誤判也是一樣的)
這處罰不一定要是徒刑,也可以是賠償金(用來當國家的冤獄補助金財源)
個人是覺得尚屬合理,就如同醫生行醫若有醫療疏失可能被判刑或賠償.
死刑誤判時的問題就是它無可回復與補償。
關鍵是,死刑雖極重,但卻沒有嚇阻作用,這些罪犯不是不知道他所犯之罪會被判死刑,刑重並不會自動就讓人不犯重罪。也幾乎沒有預防別人再受害的效力。
殺一個人(死刑犯),來讓人(被害人家屬與有同理心者)得到心理安慰,是不是我們法律願意做的事,目前是,但是理性上,它不一定要是,我能夠接受它不是。
我想這是重點...
如果對受害者家屬的安慰有其他方式可以達成,
如果能作到連受害者家屬都站出來說,不需要死刑當作安慰.
到那時廢除死刑就比較水到渠成了.
在國外有些犯罪受害人家屬也支持廢除死刑運動,這點讓我覺得很有意思.
我這麼想: 國家的治安跟教育做得不夠好,以至於發生人命案件.
然後國家把加害者抓起來殺掉給受害者家屬當作安慰,
這是不是一種比較直覺但是容易的方式?
請高層盼訂
不 支持死刑的可以一發生被殺就簽字拒絕控告加害人〈如同器官捐贈同意書辦理〉。他們可以選擇寬恕。
但不可侵犯支持死刑提告的受害人所要求以牙還牙的公義。
公務員要依法辦事,不可公私不明,招惹民怨。這是身教。台灣不可走理盲濫權的偏峰,造成動亂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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