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7

續談一生至少要有一個小孩

昨天的文章,可能是寫得太誇張,鼓勵人要生到五個,不過以我自己的長輩來看,幾十年前的家庭,生養超過五個小孩是很常見的事,而且當年平均國民所得可能更低,以所得低而放棄生養小孩,實在不是很有說服力。所得即使少,生活也許會苦,但是絕不是沒辦法,生或不生只是個人的選擇,而不是能力問題。


我認為政府不該發錢鼓勵每個人生育,但是提供更多更長的義務教育,或義務托兒服務,則是比較可行,發錢鼓勵太過強烈,更何況很多人對錢的概念不很健康,錢只是工具,人生的目標絕不是累積錢,要發錢當獎勵才願意生,這實在太扭曲了生育選擇,生小孩應該是因為生小孩本身就是一件獎勵,一個快樂的泉源,要付出成本,才能獲得生小孩的幸福。

生育率低到1.1,也許是個好事,這表示台灣總人口會逐漸下降,就業率反而可能升高,平均國民所得與生產力可能提高,家戶數少了房價可能下降,這都是擁擠的台北市可能需要的變化趨勢。雖然這表示更老年化的社會,其實現代老人健康改善,延後退休年齡也是一個不錯的趨勢,也許未來勞保、公保退休年限會延後到七十五歲也說不定,這樣就不會將太多壓力放在年輕人世代,而是五十五歲到七十五歲老人也要繼續工作,這不是壞事,適量適能的工作其實有助於老人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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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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