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已經由50%降到10%,如果10%的遺產稅可以降到5%,你還會去做介於夾縫間求生存的節稅規劃嗎?有些人會,會的人顯然極為在乎5%的資產這筆錢,我心裡出現一個旁白的聲音,這樣的人是我想要服務的人嗎?政府兩稅合一的保留盈餘加徵10%不會取消,如果是你,你會配發盈餘讓自己去繳40%的所得稅嗎?財政部才沒那麼傻。我心裡在想,其實只要不管有沒有分配盈餘,都規定綜所稅都要申報所得,營利所得從現金基礎改為權益基礎,不就解了這個結,而且還比較好算,符合簡政目標,每間投資控股公司都會乖乖配盈餘,因為不配也是一樣課40%,當然是放自己口袋方便些。
剩餘財產分配權,如果是經濟財力弱方先去世,是否可以於遺產稅中申報?房屋買賣財產交易所得,有提示成本的交易損益與沒有提示成本的交易損益,能否盈虧互抵?最低稅負制,有實際成本的證券交易所得,和沒有提示實際成本的證券交易所得(成本為75%淨值),能否盈虧互抵?如何增加房屋買賣財產交易所得的可提示成本,價格調整又不能超過什麼樣的範圍?保單客戶因為遺產稅調降,想減額繳清之前的保單,要如何回應?關係人股東往來與利息支出設限的趨勢。海外未分配盈餘視為已分配的趨勢。租稅協定要查最後實質受益人國籍的趨勢。非居住一年183天以下限制,要加查前三年平均120天以下的趨勢。應稅所得變免稅所得防堵趨勢。查假合建分售實自建自售。
在實質課稅原則下,幾乎所有節稅手法都是夾縫間求生存而已,對高資產者(億元以上)關鍵就在財政部稽核組,會不會挑上你,或你的產業來特別檢查。只要像對付陳水扁這般地仔細檢查資金流程,雖然財政部有舉證責任,被調查者也有協助義務,帳目再怎麼做,資金流程在洗錢防制法監控下,無所遁形。商機不在規劃費,而在當查稅嚴格之後,行政救濟以拖待變的需求變大,對稅務會計師而言,補稅行政救濟的商機應該可期。可能的商機還有,老、病、死的資金失控風險。生前贈與遇上失控,或白髮人送黑髮人之風險。死後造成鬩牆、互告或共有的問題。
消費者的人性真是令人惋惜,事前付規劃費找有誠信的專業人士來協助,多數台灣富人都不願意。等自己被業務的三吋不爛之舌說服買了錯誤的產品,節稅亂做一通,被國稅局嚴格查稅抓到了,台灣富人就願意付費打官司,打這些其實幾乎90%以上都沒有勝算的行政救濟,還付費付得很甘願,深怕沒人願意幫他打行政救濟,哀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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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如果人是那麼理性,那麼社會就不會亂象叢生了,理性科學的信仰需要不斷的教育與學習,以目前的種種不理性行為,要大部分人能運用理性來決定與判斷,或許遙遙無期,只能期待透過自己的努力,協助一些較為理性的客戶,涓滴的影響一部份人,這是我目前的心境!
數算自己(或說作為獨立理財規劃師)的幸福之ㄧ,就是能有選擇客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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