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用每個人一年的總收入,作為這個生產力的衡量指標,如果一個人只有來自勞動的工資(或薪資)收入,則他的生產力就是他的年薪,比較不同人的財富就可以用一年的總收入作為標準,而每年的年所得成長率,就是這個人財富能力的相對指標,最少一個人的年所得成長率應該要趕上國家的經濟成長率,否則就是在全國的排名中向後退了。除了年所得這個數字,以及年所得成長率這個比率,我們還應該注意一個人年收入的構成要素。
一個人除了來自勞動的工資,可能還有來自房屋土地的租金收入,或是來自存款的利息收入,年金收入,或是持有公司權益證券的配息收入等等。其中持有公司股票等權益證券的收入,不能祇計算現金配息,因為還有部分保留盈餘其實也是屬於權益證券所代表的收入,所以應該以該股票的稅後盈餘乘以持有股份占總發行股份的比率,來當作持有該證券給這個人帶來的權益所得。我們可以將不同種類的所得出分為主動所得與被動所得,依照產生該所得一個人所需要投入的時間、智力與勞力來區分,凡是所得和所需要投入的時間、智力與勞力成正比的屬於主動所得,與時間關係不大者列為被動所得。
一個人的一生如果希望成為有閒階級,可以自由運用自己的時間,則應該努力增加屬於被動來源的收入,一旦屬於被動來源的收入夠高的時候,你就成為人人眼中的有閒階級。而人年紀越大越往退休的階段,應該要增加這類型的被動收入,作為退休時期的資金來源。
註:試算一下我自己的目前的持股權益收入,持股權益收入只有薪資與勞力收入等主動收入的36%,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希望隨著年歲增加,可以增加持股權益收入,而非只有薪資與勞力收入減少。目前一張台灣五十的受益憑證所代表的權益收入(稅後盈餘)在95年約相當於3,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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