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7

寶來來函原文

黃副總您好,

根據貴網站刊登訊息指稱寶來台灣卓越五十基金(下稱本基金)召開受益人大會,調整借券服務費一事,將減少受益人收益,並意圖影響持有表決權之受益人意見的表達,寶來投信(下稱本公司)提出說明如下:

1. 經理公司所能收的借券服務費,祇能和證券交易所的辦法相同

本公司說明→借券業務可分為定價交易、競價交易、議借交易,本基金是採取議借交易,議借的費用由借出者與借入者議定,所以並沒有固定的收費標準,並非貴網站所述之1.6%。此外,交易所競價交易所收取之費用與本公司從事借券之收費結構有很大的差異;本公司之所以選擇議借方式,即因借券擔保金的再投資收益,為受益人所有,若是競價交易,此部份之收益則為交易所所有。

2. 經理公司要將借券服務費費率一次提高到30%,提高了18.75倍

本公司說明→本公司非如貴網站所述之將借券服務費率提高到30%,提高了18.75倍。

舉例而言,基金借出市值1億元的友達,借券費率2%,6個月。

若經由交易所競價交易:交易所之收入包含,

(1)買方支付之借貸服務費 =16,000元,加上

(2)賣方支付之借貸服務費 =16,000元,加上

(3)借券擔保金之再投資收益

=擔保金金額*(擔保金實際運用收益 - 補貼借券人的擔保金投資收益)

=(1億元*140%)*(擔保金實際運用收益 - 補貼借券人的擔保金投資收益)

=(1億元*140%)*(1%*6/12)= $ 700,000元

其中,(3)的部份,交易所補貼借券人的擔保金投資收益為銀行活儲利率,但(擔保金實際運用收益 - 補貼借券人的擔保金投資收益) 的利差為交易所之收益。(3)的部份,粗估年利差可達1%(約$732,000元),故交易所潛在借券收益約當 (1)+(2)+(3),即約為$732,000元。

若經由議借,本經理公司只收取(1)借券費用之30% = (1億元)*2%*6/12*30% =$ 300,000 必低於交易所之收費($732,000)。

本公司之所以選擇議借,即因為借券擔保金的再投資收益,為受益人所有,可為受益人多爭取收益估計達 2.1%(=140%*1.5%,以市場短期投資年利1.5%為例 ),以上例而言,約為$1,050,000。其次,若以新的收費方式計算,經理公司之年收益約為 60bps( =借券費率2%*30%),但是基金收入的年收益率則約達3.5%( = 2%*(1-30%)+140%*1.5% )。然若以競價方式,則經理公司每筆借券交易僅收取4bps, 而基金收益年率也僅有2%而已。所以,為了幫投資人創造擔保金之運用收益,因此本公司選擇議借方式。



3. 此案祇會減少受益人收入,看不出對受益人有任何優點

本公司說明→參考上述說明可知,本公司做法非但不損及本基金受益人之權益,反能增進本基金之收入、提高基金之報酬,使本基金之投資人受益!



4. 望所有小額投資人能團結起來,一起投下反對票 (不贊成)。

本公司說明→本基金召開受益人大會,係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投資人自有權利對受益人大會表決議題,表達贊成或反對之意見!惟貴網站目前張貼之內容,事前並未與本公司充分溝通、求證,因此恐有誤導投資人之疑慮,進而導致本基金廣大投資人之權益受損!本公司為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除針對貴網站內容提出說明,並將本公司之說明適當揭露於網站上,以正視聽。


以上
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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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來投信 客戶服務部
黃漢昌 經理
Tel:02-2516-9339 分機 118
Fax:02-2516-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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