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熱門的退休議題應該就是台北市信義分局李德威的申請退休案,按照媒體的報導,他54歲,工作年資31年,等於從23歲就開始工作,最後的薪資11萬,月退俸約9萬,約是最後薪資的八成,除非他過去開銷習慣大,每月都是月光族,這樣的退休金,加上是由國家保障,幾乎沒有倒帳或報酬率波動風險,是十分理想的退休所得來源。
人同此心,對勞工而言,如果能夠自己努力,讓自己達到有相同程度的退休所得來源,應該也是會想提早退休,開創自己的第二人生,實在不需苛責台北市信義分局李德威,換做是你,難道你不會這樣選擇嗎?再喜歡的工作,做了三十年,也有相當不錯的成就和功績。
我們該要求的也許是改變政府退休金提列準備的制度,不能把福利都要未來的子孫支付,該要盡量當年足額準備,無法按年度提列退休準備金,就應該要降低福利,或是全部都改成確定提撥制。在目前的確定給付制中,政府太容易逃避逐年退休金的準備,低估當年公務員的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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