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2

臺版巴菲特許慶祥被偵辦

依稀記得臺版巴菲特許慶祥多年前被媒體報導出來的時候,給自己不少激勵的感受,覺得沒有生在華倫巴菲特的年代和美國,在台灣也不是完全沒有希望。光靠間接投資股權,不需自己創業,也是可能創造出驚人財富。

今天讀到投資胖達人的許慶祥和孩子被偵辦,雖然回想胖達人的事件,這似乎也是可以預期的發展。不過,還是感覺很奇怪。回憶起來,巴菲特早期也有一次被偵辦的故事,好像是因為購併藍籌郵票公司被懷疑,不過巴菲特和孟格兩人最後是無罪全身而退,也許是因為孟格本來就是著名律師,行事謹慎,請來的辯護律師群應該也絕對不弱。

成為大股東的確是兩難的事,當你投資的財富增加到某種程度,幾乎是無法避免的身分,如果又希望影響公司經營團隊資金運作的方向,成為董事這類內部關係人,才有影響力,但也成了高度監管的對象,感覺好像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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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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