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像是很多篇短文的集結。黎智英 12歲偷渡到香港,從成衣廠的童工做起,到成為該工廠的經理,出來開設佐丹奴,之後,再創辦壹週刊、蘋果日報,白手起家,生意頭腦,用人管理,他認為最重要就是創新求存。
這一路上,他所做的創新有哪些呢?在成衣廠時,他到買家拜訪時,發現零售商開始使用POS系統,可以快速準確統計哪些款式暢銷,於是他想到如果能將120天的交期縮短到30天,則藉由POS系統,可以很快知道當季最暢銷的款式,而能有較長的天數來銷售最暢銷的款式。這個創新,讓他的公司營業快速成長。
在佐丹奴時,他將一間店原本三百種的款式,精簡到五、六十種,大部分為基本款,少數為當季款,基本款把顏色種類大量增加,利用銷量少的顏色來讓店看起來鮮豔,經常變動當季款來讓店看起來新鮮,但是精簡的款式則讓生產成本降低。
在壹週刊時,他觀察一般分眾雜誌銷量多半不到萬本,他用十倍的資金建立十倍的人力,創造更為豐富的內容,不走專業化,而是走綜合雜誌的路線,達到二十萬本的發行量,創造更高的廣告收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