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房租收入報酬率偏低時,如何提高屋主租屋意願呢?台北市的房價相對收入高,但是持有者還是不願意出租房屋,如果不是出租報酬率偏低,就是算準時機轉手賣出的報酬率太高,寧可空屋等待,也不願意出租造成出售時機的延誤。
台北市能夠如何提高房租報酬率,來增加出租屋的供給呢?減稅自然是一種提高報酬率之方法,照理說,地價稅與房屋稅都是地方稅,屬於台北市的所得,台北市自然有權利做一些調整,針對有出租給人居住事實的房地給予減稅或齊一金額的特殊補貼,例如每一件新出租的房屋每月補助一千元給房東,為期一年或到本屆市長任期為止。齊一金額的特殊補貼等於對低價的出租戶房東補助比例較高,比較公平。
另外一個方式可能較難,針對沒有出租事實的空屋,例如以水費、瓦斯費、電費全月幾乎都為零來判斷空戶,凡是住家用房屋沒有實際使用事實,則課徵一個不同類別的房屋稅,例如目前住家用1.2%,非住家營業用3%,可以增加一個住家沒有實際使用3%的房屋稅,提高空戶持有成本。且等看看張金鶚在八月底會提出什麼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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