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Montier在一篇2008年8月發表的文章中,提到當時常見的策略是買進新興市場與商品,賣出與放空金融類股,對某些價值投資者而言,反主流而行,會空新興市場與買進金融類股,他認同空新興市場,但是無法接受買進金融類股。
首先是因為Steven Romick提出的主張,到2006年之前10年的金融類股報酬率是超過歷史水準的高,不應該以那段期間的報酬率當作一般水準,來作為價格便宜的計算基礎。
他同時提出從1927年到2008年,平均的金融股股價水準是在1.38倍的股價淨值比,當時則為1.32,安全邊際實在不多。最低的時期,金融股股價水準曾到0.5~0.7的股價淨值比。而且在大蕭條時期,美國金融股的平均淨值也曾下降一半,當時則才自淨值最高點下降6%。
另外一個估價數字他使用的是市價相對於總存款金額,他說歷史上的價格低點約是總市值占總存款金額3%~4%,但是當時並沒有美國金融業符合條件總市值在總存款4%以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