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讀有關快樂的澳洲電視台報導時,受訪者是澳洲的愛笑瑜珈Laugh Yoga團體,他的一個評語引發我這段思考,他說,雖然一開始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在假笑,但是不用多久,你就會發現假笑也會感染彼此,自此假笑也就變成了真摯的歡笑,很像紅樓夢的寓言,假作真時真亦假,人其實對真、假,不是那麼能夠分辨,有時也沒必要去分辨。
如果你想笑,你一定可以讓自己笑,只要轉個念頭,作個愛笑瑜珈,這其實是很樂觀的一種人生觀,也是處理壓力挫折的一種好方法,雖然,沒有做過的人,很容易有個既成印象,這樣的笑是假的,這樣的樂觀或快樂是不真實的,因而拒絕嘗試這種方法。
這跟宗教有什麼關係呢?對理性、明理的人而言,在科學的演化論已經如此普及教育的現代,某些宗教的故事和對生死的描述,已經被科學證明謬誤了,例如地球的歷史,人種的演化等等,科學人對宗教的念頭就像我們對愛笑瑜珈的既成印象,基於這樣假的宗教論述,怎麼可能引導我們在真實的人生中做出好的(道德的)行為呢?進而認為人若是因為宗教而表現的道德行為,不能算是真摯的道德(利他)行為。我想,這是沒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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