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要復課資本利得稅之證所稅,至少在討論的過程中,在我們做出決定之前,應該要好好估算一下證所稅會課到多少錢,畢竟,目的不就是量能課稅,如果根本課沒有多少稅,為何還要討論這麼久呢,作與不作又有什麼差別呢?如果像軍公教一樣,課多少補多少,也許就可以克服阻力。
目前實行的證交稅,就是當年證所稅復徵失敗所產生的替代方案,如果復課證所稅,但是將證交稅還給投資人,也許就能緩和復徵的恐懼。去年民國100年(2011年)的證交稅稅課收入為940億,綜合所得稅為3430億,證交稅約為綜所稅之27%,此比例不可謂不高,證券投資人,已經負擔不小的稅負。證交所統計100年的成交量周轉率為108%,則100%時的證交稅約870億。
如果我們假設股票買賣的證券交易所得,有人賺有人賠,但是最終一年會產生的證券交易所得,是市值增加的部分,如果長期股市總報酬能有年化10%的報酬率,一半5%來自股息的效果,由於股息已經在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範圍內,證所稅復徵會增加的就是另外這5%的市值增加的部分,如果以綜合所得稅平均稅率約10%來估算,這相當於千分之五的市值,也就是約是周轉率為100%時的證交稅的5/3,即約1450億,相當於目前證交稅在166%周轉率時的稅課金額。(98年/2009年的成交量周轉率為188%)
但是要記得,由於市值有漲有跌,平均5%不是每年5%,所以證所稅的高低年與年會差距更大。如果在周轉率未達166%之前,都停課證交稅,則恢復證所稅,長期而言,全體證券投資人不會比目前繳更多稅。但是對政府而言課稅成本與複雜度會提高,稅收也會比證交稅不穩定,甚至會出現有正有負。好處是能達到名目上的公平正義,個人有所得就課稅。
1 則留言:
如果不只在乎「租稅收入」,而是還有「租稅正義」呢? 證所稅是"鐵定"要課的,稅率多少才看政府對「租稅收入」的期望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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