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幸福指標與經濟指標的社福政策將有何不同

最近的行政院長提出考慮要採用幸福指標,或者說快樂指標,多數人其實無法真的理解幸福指標與經濟指標將會有何不同,昨天在查詢Robert Cummins的過程,讀到他這篇論文,很清楚指出一個不同的政策,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政策改變。

首先,當然是要建立幸福指標(國民幸福指數),衡量每個人及每個家庭的快樂程度,接下來針對比較不幸福的家庭給與協助。聽起來都很優美,現實會變成甚麼樣子呢?先以這篇論文中澳洲人的幸福指標為例,統計顯示,在同樣範圍的低收入的家庭中,一對配偶的家庭最幸福,一對配偶加一個小孩次之,感覺最不幸福的是單親家庭,這也很容易理解。但在政策上,一旦以此為準,會與現有的社會福利制度不同。

舉例來說,假如以平均一人年所得台幣18萬為低收入家庭的標準,一個年所得40萬的家庭,如果是夫妻倆人或單親與一個小孩,則平均一人是20萬,就不能符合低收入家庭標準,但是兩夫妻加一個小孩時,平均一人13.3萬,則此家庭就會符合低收入家庭標準,而得到補助,雖然在幸福指標上,單親與一個小孩的家庭更需要社會福利,因為他們比兩夫妻加一個小孩的家庭更不幸。

所以,在幸福指標下,社會福利的標準應該要變成,更多給單親家庭;而給雙親加小孩的家庭的社會福利就可能變少;沒小孩的夫妻,則社會福利條件會更嚴格。提供大家思考一下,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政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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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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