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紹的是股票的衍生商品,認購與認售權證,除了權證的發行商是券商,這和個股的選擇權很類似,選擇權的隱含波動率越高,表示價格越貴,以買低賣高的角度來看,要選擇買進隱含波動率低的權證。
其次介紹期貨,期貨是以保證金交易,所繳的保證金和所賣進的期貨契約倍數可以高達6到10倍,這讓期貨交易有很高的斷頭風險,每天都要結算,當虧損太大,又無法繳入保證金,則會被斷頭結算,不論買或賣期貨都是風險遠高於買進權證、買進選擇權的操作。賣出選擇權也是風險較高的方式,因為必須承擔無限的虧損風險,如果每日結算保證金不足,也會被斷頭。期貨與現貨的價差可在到期日附近套利。期貨與選擇權可利用PV(K-F)=CALL(K,t)-PUT(K,t) 兩邊有差距時來套利。
股票型ETF若和指數期貨比較,則是一種指數的現貨投資工具,沒有到期日問題,它對一般投資人的好處是分散投資與低成本,可獲得頗平均的股票投資報酬率。ETF可以在實物申購套利。
可轉換公司債則是債券在加上一個換股權,針對債券部份需要盡量選擇穩健有獲利的公司,因為倒了的公司絕不可能還債權。當股價超過轉換價,則會有轉換價值。可轉換公司債和現股間也可套利。
存託憑證則是將在海外發行的股票集合發行憑證,在本地交易所上市,由於存託憑證和原股可能有價差,如果發行折價又沒有閉鎖期,則可以將存託憑證轉換為現股,償還之前放空之現股,對這價差套利。
結構型商品,則是由發行商組合債券與複雜的選擇權,設計出各種不同保本率(保本型)或是不保本(高收益型),以及不同參與率的結構型商品。結構型商品基本上是針對原本不會自己去買賣選擇權者的人,加上債券的一些特質,產生一種新期的風險報酬組合。銀行最常推的則是組合式定存、利率加碼帳戶、連動式債券。由於結構型商品多半採用新奇選擇權,讓人看不懂是很常見的現象,基本上,我認為自己不會去買賣普通選擇權的人,也不該嘗試買賣新奇選擇權。以後視鏡來看雷曼債事件,最重要的是發行商的風險,就像可轉換公司債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營運健全,結構型商品最重要的也是發行商的營運健全。其次是這個選擇權的風險投資人自己到底看不看得懂。最糟的是發行條件不一致,內涵總費用看不清楚,難以在市場比價,不知道自己滿的好或不好,很像每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條件都略有不同,讓人難以比價的狀況。
信用連結債券,則是當標的公司無信用違約時,獲得略高的報酬率,但是萬一有信用違約,則要虧損本金,等於是信用連結債券的投資人收取一筆信用保險費,承擔該公司的信用風險。該公司則藉此提高自己的債信。
資產證券化商品,將不動產或是金融資產的管理與管理成效做成商品銷售給一般投資人,REITS是較為常見的資產證券化商品,台灣也有少數金融資產的證券化商品,例如台新的信用卡債權,採用分券式設計,94年發行,將在99年11月到期。
最後還有避險基金的介紹,十種避險操作策略。以及較少見的資產交換,利用可轉換公司債的資產交換契約,原可轉換公司債的持有者,可以將可轉換公司債的本金和利息賣給想提高利率的一般債券投資人,同時買進一個原價可轉換公司債的買權,支付這部份買權的權利金就分月份當做提高利率的利息轉換給想提高利率的一般債券投資人。其實就是由券商磋合一個可轉換公司債的買權交易,只是完成整個交易期間較長較可以自定,不受限於一般的選擇權市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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