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年金險是什麼樣的產品,年金險的對象是擔心活太久的客戶,和一般壽險擔心死太早的客戶是不同的族群。年金險原本的設計是利用眾人之力,來協助少數會活太久的人,和一般壽險類似都是一種互助的動機。壽險的收益人一般和被保險人不同,年金險則通常收益人和被保險人相同,多半投保動機是為了保障自己萬一將來活超過預期的時間,還能有保險金可以支付安養生活與臨終醫療等之需求,給自己一個有尊嚴的晚年。我認為年金險適合用在超過平均餘命階段的資金準備。以台灣人而言平均餘命約75~78歲,但是人類最大年齡可能到110歲,從80歲到100歲這些年的退休資金準備,就比較適合年金險。
什麼又是「變額」呢?「變額」表示這個保險金額,沒有在買契約時決定,而是看將來的你自己的投資績效來決定,一般沒有「變額」兩字的保險,則是由保險公司自行宣告他的預定報酬率,由保險公司來保證。當然這種由公司自行宣告的預定報酬率,為了公司的經營安全,除非市場競爭十分激烈,通常不會太高。於是在低預定報酬率的狀況下,發展出「變額」保險,讓保險公司承擔風險降低,但是投資人自己的掌握權也增加。但是多數投資人其實是沒有自行投資的能力與興趣的,也許會讀我的網站的朋友是有自行投資的能力,不過考量多數投保的人,還是有很大多數的人是既沒興趣,也沒能力的。
如果一個理財規劃師以這類型的投資人為目標客戶(沒有自行投資的能力與興趣的人),長期協助目標客戶,並以變額年金險為投資平台,其實除了一些下幾段的缺點外,我認為是現階段較易執行的架構。我心裏覺得更理想的架構是有限決定權的委任信託,以後有機會在談。畢竟在投資人不願意直接付費給理財規劃師的現實環境下,理財規劃師藉由變額年金險的業務費用收入,作為提供全方位理財規劃服務的收入,對目前多數為保險業務員轉型的理財規劃師,是個既容易,又合理的選擇。
明顯的缺點當然是費用,目前一般的變額年金險會有內含5%的費用,這5%的費用多半被保險公司收去作為公司的利潤,其他則發給保險業務員作為開發與維持客戶的業務費用,這費用並不算低。所以你應該考量保險公司提供的安全感與保險業務員或理財規劃師所提供的服務,是否有這個價值。如果年繳100萬,保險公司與保險業務員或理財規劃師要收去5萬元的費用,若以各分一半為例,等於客戶付給理財規劃師2萬5千的理財規劃年費,理財客戶應該思考理財規劃師所提供的服務是否有此價值;對理財規劃師而言,也需要思考這樣的收入是否足夠合理。保險公司提供的則是一個安全合法的架構,相對於其他合法的投資架構(證券戶或金錢信託),你是否認為保險公司的安全性值得這2萬5千的招牌形象年費。
第二個缺點則是因為年金險是個長期的合約,投資期限遠比一般人想像中的長,很多投資人理財連一年的時間都認為是長期投資,年金險則是動輒10或20年以上的繳費時間,且這段遞延時間內不能動用資金做其他的用途,否則當然就是會有相當高的違約解約的費用,或是貸款的利息成本,對隨時可能面對人生各種變化的客戶而言,如果全部或大多數資金都在年金險內,顯然是不太有效率的組合,不容易因應人生變化。
還有一個缺點是兩面刃,就是這個年金險合約是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業務員也就是你的理財規劃師只是輔助的人,並沒有保證一定是這個人,而且萬一換人,你也不可以因此無虧損的解約,變成你一定得接受一個新的業務員來服務你,但是這個新業務員不見得和原始的理財規劃師提供同一等級的服務;對理財規劃師而言也是缺點,因為萬一需要更換服務單位時,你沒有辦法將客戶帶著走,即便你發現下一個單位提供更好更便宜的架構或工具,受限於原有客戶都和原公司有長期合約,理財規劃師其實也失去搬家的彈性。
最好的將來應該是理財客戶終於發現理財規劃師,也願意直接付3萬元的年費給理財規劃師,而不是祇願意付5萬元的費用給保險公司,最後,再讓理財規劃師間接只拿到2萬5千元。在這樣的情境下,只需要針對80歲到110歲的資金準備投保年金險,其他退休準備的資金,可以保留在流動性較佳的證券市場帳戶中。理財客戶也可以得到理財規劃師全面性的關照,萬一不喜歡理財規劃師可以隨時更換,沒有很高的轉換成本。理財規劃師如果要推薦不同架構或產品,也不用擔心客戶的資金被合約綁住無法變動,可以輕鬆帶著客戶搬家。
消息:美國聯準會2008/1/30再降息2碼由3.5%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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