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羅默(Paul Romer)所提出的關鍵論文就是「內生的科技變革Endogenous Technological Change」羅默說出了報酬遞增的原理,並修正了亞當史密斯以來的國家富裕原理,史密斯強調的是「看不見的手」與「專業分工」形成了國家經濟與富裕的基礎,「看不見的手」也就是競爭會讓價格趨向穩定,而形成報酬遞減的現象,一塊田施加肥料與勞力,到達某個程度後就會無法增加產量,而讓投入資本的報酬遞減。羅默則認為科技造成了成長,而且科技是由人力資本的累積所產生的。
羅默說出的報酬遞增,就是修正了亞當史密斯「專業分工」的理論,史密斯認為分工的程度受市場規模所限制。羅默則認為知識是經濟成長的動力,而創新知識的運用可以有報酬遞增的效果,例如微軟的作業系統,一旦開發完成,不斷複製販賣,高固定成本,低變動成本(邊際成本),就會有報酬遞增的效果。麥當勞、星巴克等連鎖業,也都是將經營知識不斷複製的商業模式,都會有報酬遞增的效果。這種知識則是一種俱樂部財(Club Goods/Non-rival Goods),有別於共享財(Non-rival Goods)與獨享財(Rival Goods)。
書中提到比爾蓋茲與史堤夫伯默兩人,在蓋茲離開哈佛創業微軟公司之前,最後一年修的課程就是Mike Spence的高級個體經濟學,講的內容就是「浪潮效應」、壟斷性競爭,兩人分別在這堂課上獲得全班第一二名,從微軟公司後來DOS與視窗(Windows)系統的「鎖定」效應與「阻隔」其他人發展的策略,看來他們可是深得這門成長經濟學的精要。
由此可以發現,創業家應該致力於發明可以不斷被複製共享的這種知識,投資於研發新的可用知識,這些創新除了以智慧財產權法律與商標法律來保護,減少被非法使用的程度,創業家如果想保持壟斷性競爭,獲得報酬遞增的高成長高獲利效果,就只有兩個方法,一是盡量保持神秘,二是利用新知識不斷繼續創造新版本。創新、保持神秘、繼續創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