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4

賺了310億,要繳多少稅?

如果一個外國人來台灣,從台灣人手中賺了310億新台幣走,他應該繳多少稅呢?作為一個上班族,我們每一塊錢的收入都要繳稅,通常至少也要繳個6%的稅率,若一整群上班族整體賺了310億新臺幣薪資收入,得要繳最低19億新台幣的稅金。但是這個外國人在台灣賺了310億,祇需要繳一億七千萬的稅金。為何台灣的上班族你們不生氣。

猜到我在說誰了嗎?就是昨天在台灣股市賣出價值576億台績電股票的荷蘭商飛利浦公司,由於它是外商(在台灣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不需要繳國內企業的最低稅負制稅金(所得稅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祇需要繳證券交易稅,576億的成交額,獲利318億,卻只需要繳少少的一億七千萬稅金(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真是讓每塊錢薪資收入都要繳至少所得的6%稅金的上班族,感到無比的難堪。外國人賺這麼多錢卻繳這麼低的稅,為何台灣的上班族你們還不生氣。

到底要選誰,投那個黨,才能讓這種不公平的事停止,你告訴我?我要怎麼做?還是我們只能在這裡發發牢騷。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怎麼會這麼難?

為了促進證券交易所得稅的復徵,讓上班族的薪資所得稅負與企業的證券交易所得稅率更接近,請大家幫忙轉寄本文,傳佈這篇文章或是連結這一頁。讓我不是祇能在此發牢騷而已。

提醒:綜所稅補稅明截止逾2天罰1%

7 則留言:

bill 提到...

我認同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看法. 但是這篇文字說理的部份,感覺上怪怪的.

文中以外國/本國來區隔, 又論及上班族. 但
以證券交易所得而言, 上班族同樣免稅.
若以上班族的薪資所得課稅來論, 外國企業營業所得也要交些所得稅.

另外,美國雖然對資本利得課稅, 但如果台灣上班族去買美股,卻是免稅,只有股利部份要課30%.

Pojen Huang 提到...

說理,的確是國內個人薪資所得對國外法人證券交易所得,沒有對仗。
說法,的確菲利浦也完全合法。
說情,我就只能發發牢騷。

很少見到支持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朋友,謝謝Bill你的發聲支持。

richliu 提到...

政府的政策很奇怪, 員工分紅按現值課徵所得稅, 這就是證所稅. 但是為什麼不漸進式課徵證所稅? 這樣也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之前有人在股市大跌時建議全面開徵證所稅, 以降低衝擊.

要做太難了, 兩個政黨和所有的利委和財團掛勾太深. 反正挑挑族群就有票, 幹嘛真的做事呢?

Chris Huang 提到...

請問哪裡不公平了?
如果今天是你 pjhuang 賣台積電賺了 310 億
你一樣只需要繳 1 億多的證交稅 (所得稅另計)

台灣要不要徵證所稅, 那是台灣制度面的問題
只要你也持有台股基金, 或是股票, 你一樣也享受到免證所稅的好處

你本身也是這個制度的受惠者, 真不知道你在發什麼牢騷!

Pojen Huang 提到...

因為我也是領薪水的上班族。

因為我認為有所得的人或公司都一起適用相同的所得稅比較合理,有所得就繳所得稅比較合理。

因為我希望復徵證所稅。

因為我希望上班族的薪資所繳的所得稅占國家所得比例能夠降低,讓資本所得高的人多繳一點應繳的稅。

因為我不希望從這個制度受惠。

因為沒辦法改變民主社會裡目前多數人的意見,所以我發牢騷。

Chris Huang 提到...

有錢不是罪

在我看來,你這種說法,根本就是企圖挑起 M 型社會中兩邊族群的對立

如果飛利浦不賣持股,台積電的股利有一大半都被外國人賺走了,外資持股 70% 以上,台灣人根本就是幫外國人打工
今天飛利浦把持股賣掉,賣給台灣人,以後台積電賺的錢都回歸台灣人的口袋,這樣他賣掉持股你還要在那邊碎碎唸半天?

台積電能有今天的地位,飛利浦絕對有他的貢獻
你覺得飛利浦因為不用繳證所稅所以佔便宜?你大可以去買飛利浦的股票

真的很受不了哪種,公司法人如何如何,上班族受薪階級如何如何的言論
公司法人在稅制上佔優勢,最終賺的錢還是回歸到股東身上,台塑集團就是最好的例子
況且像生技產業,以前的半導體產業,沒有獎勵也不會有企業願意積極投入

不課徵證所稅,某些程度上可以鼓勵大家投資股市,進而促進股市繁榮,帶動工商發展,並不是沒有他的正面意義

『賺這麼多,看了眼紅,所以要你多繳一些稅,扣到我的也沒關係』這樣的心態真的很糟

看你的文章:『渣打銀行收購新竹商業銀行』,『一個公開收購套利機會』
你愛作這種交易是你家的事,但提醒你,課徵證所稅這種套利交易你也不用作了

這幾年台灣媒體沒事就喜歡搬出『公平正義』這樣的大旗,但很多所謂的公平,形式上越來越像共產主義的齊頭平等
媒體喜歡利用階級對立來吸引收視率,那是媒體的錯,我不希望部落格的作者也企圖利用這樣的階級對立

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的,聰明的人想辦法,而有些人卻只會發牢騷

Pojen Huang 提到...

稅制的公平爭議的確是像你所說的,有很多人認為減稅可以促進經濟發展,那到底是事實,還是高所得者希望減稅的藉口呢?畢竟,我們國家還是採用累進稅率,也就是認為多賺錢的人,應該多繳稅。

多賺錢的人或公司,應該要感謝這個國家社會的協助而交稅,或是像巴菲特這樣繳稅之後,再捐獻出來,而不是認為是自己促進了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自己應該享有更多優惠,沒有了國家,你個人或企業又如何能成功賺大錢呢?能心懷感激生而逢時,才是有智慧的人。

菲利浦在台灣有貢獻,但是如果看菲利浦在全球投資的其他失敗,台積電一案,反而可能是台灣對菲利浦有貢獻才對。

如何在不公平的制度下,努力生存,這是很現實的,你是聰明人,一定知道如何做。

我只能算是個傻子,想改變一點觀念,所以才寫部落格。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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