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流行的主張是大學自治,公權力不能介入校園,這種大學自治的實驗,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呢?大學自治是促進了自由,還是促進了壟斷,大學是教授的大學,還是學生的大學,還是全民的大學,還是社區的大學,我恐怕沒有答案。每個人都是相關人,但是生產者,也就是教授,通常在這種自治團體,都會成為強勢,因為自治與他們的利益最直接相關。
大學自治,校務會議當然有法定權力,推翻過去的建設,改變學校發展的方向,過去認為需要的托兒所,現在可能覺得沒有存在的價值,過去對社區的服務,現在可能覺得沒有意義。讓人擔憂的只是這樣消滅托兒所的決議,在校務會議中是否經過妥善的討論,各方的意見是否經過充分的辯論。還是只是行政者的一意孤行?自治,最後卻成為教授的需求,遠大於其他相關人的需求。畢竟社區並沒有投票選校長的權利。
家長的遺憾與激情,固然存在,能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卻很難預料,也許希望校務會議的教授委員們,或是當初爭取成立托兒所的退休教授、校友們,能夠聽一聽家長的需求,窮其所能,想出一個能夠兼容並蓄,保留一所北投區績優托兒所的方案,也為國北護留下一段美名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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