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是被動的,是針對結果的,為不幸者創造收入才是治本,針對成因的。不幸者無法獲得優質的資產,高報酬率的財富,以至於財富累積的速度,遠慢於其他人,才是差距難以縮小的原因,教育當然是治本的一策,但是需要時間,一代一代過去,有人白手起家,有人富不過三代,才會看到階級的流動。
如果要在同一個時代中,創造優質資產的轉移,我突發奇想一個新策,不知有沒有其他專家建議過,就是由政府創造優質資產,限制這種優質資產只給社會者不幸者持有。例如模仿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創造一種不幸者的國民優惠存款、國庫儲蓄券或國家建設公債,利率也設個18%或是通貨膨脹加10%之類,這種抗通膨的國民優惠存款/儲蓄券/建設公債,限制個人額度上限(例如一百萬),也限制身分屬於不幸者(例如孤兒、先天疾病障礙),當然也可排富,這資產不能自由交易,只允許社會中的不幸者持有。這是輔助不幸者在脫貧路上加速到達第一桶金的策略,也提供誘因,避免不幸者雙重不幸,將辛苦存來的錢,浪擲在貪婪的投機冒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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