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9

長庚醫師的爆料

今天有新聞,長庚醫師爆料醫院多扣他健保費,結果醫院出來說明,原來是雇傭制與合夥制的區分他自己搞不清楚,不過既然他搞不清楚,似乎也顯示,他比較像是一位受雇者,而比較不像合夥制的駐診醫師,但是醫院還是將所有醫師都當作合夥制的駐診醫師。也許醫院該讓醫師自己選擇要當哪一種。對薪資低的醫師,雇傭制似乎較為合理,對高薪的醫師,則當作合夥人,可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會比薪資所得申報較為有利。因為以200萬的收入來看,如果當執行業務收入,還可以再扣一定比例的成本,才是執行業務所得。


若是薪資收入,則全額都是薪資所得,只有10萬4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對年薪100萬的人,等於扣除10.4%,對於年薪200萬的人則等於只扣了5.2%。反之,年薪50萬的人,等於扣除20.8的成本。定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實是對高薪者不利的成本扣除公式。其實,受雇者去賺取薪資當然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收入越高,也很可能成本越高,反向地,收入越高,可扣除比率越低,當然是不如執行業務收入可以定額扣除成本要好。保險業務員,也是類似,經過多年爭取,最近幾年才開始讓承攬制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可以採用執行業務方式申報,允許扣除成本。

應該讓薪資所得也能同樣選擇採定額扣除額或一定比例扣除成本,才比較合理。

延伸:
作為一名長庚醫師的無奈(劉競明)

不好的示範(黃達夫)

沒有留言: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網路轉載規定 任何實體出版轉載需事先取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