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重大財務決定(房子)

自住購屋應該以消費的角度來思考,從自己使用的角度來選擇合適的房屋,挑選自己喜歡的居住類型,透天或是大樓,以自己的交通習慣來選擇有無附車位或距離捷運站遠近。不用太在乎投資獲利的機率。最重要的判斷條件是購屋預算與年所得的比率,ㄧ般建議不超過七倍為原則,都會區最多也不宜超過7.5倍。


因為多數人購買自用房屋並不會大賺,平均而言,房地產不是最好的長期投資工具。由於自住房屋並不會配息,十年就算價格漲一倍,其實也不過約7%的年報酬率,而且還沒扣稅金,與之間需要的維護費用。實際上,多數房屋並不會十年漲一倍。

房地產業最大的利潤在於開發與地主,他們的成本最低,賣新成屋就像讓股票公開上市的過程,最大的利潤在創業者與協助上市的創投家。房地產業的交易資訊不是公開的,買賣之間資訊很不平衡,多數消息是由最大的獲利者,也就是開發商所放出來,自然會充滿投資房地產很賺錢,再等就買不到的宣傳訊息。

2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講得很棒。所以,如果你無法成為開發者,何必購買房屋資產,你應該是繼續租房子就好,不要貪圖虛假擁有的感覺。
將現金拿去創造源源不絕的「現金流資產」吧!或許有一天,你才有資格購買一棟真正屬於你的房屋;而非一輩子為房屋賺錢,或想靠房屋賺價差。

Pojen Huang 提到...

買與租最大的差距是控制權,如果可以保證租五十年,房東不能亂調價與趕人收房子回去,租就與比買棒。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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