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

資本管理的商業模式

資本管理的商業模式,這種方式其實就是共同基金的原型,只是國內的投資公司,必須被公司法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影響,及保留盈餘課稅,公司分配盈餘被計入股利所得課稅,導致沒有辦法享受到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免課稅的優惠,所以國內的這種模式不常見,國內投資公司多半是控股為目的,所需要的資本管理服務並不高。


而由於海外所得的稅賦優惠,設立海外的投資公司,在委由他人作資本管理的模式,比起自己個人作海外投資,就沒有稅負上的巨大差距,顯然較容易獲得投資人選擇,資本管理公司的盛行,顯示,這個說法能通,且投資人也覺得海外投資的語言障礙較高,願意讓專業人士來協助。

問題就在,我們是否真的需要海外投資,顯然以資本管理的目標客戶群,他們是較有能力承擔海外投資的風險的人,因為設立海外投資公司與委託他人作資本管理的成本,需要較高的投資門檻(50萬美金),而對資本較高的投資人而言,分散部分資產到海外,尤其是比我們國家穩健的已開發國家,是頗合理的選擇。

針對大額資產客戶的理財規劃服務,如果能和資本管理的商業模式結合,似乎是很合適的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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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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