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3

賭博與理財

離島博弈條款通過,賭博將成為一件合法的事業,雖然之前公開經營賭博是違法的事,但是實際上大家樂與地下六合彩,都是我們成長經驗的一部份,半公開經營賭博在我們社會中並不是異常而是常態,賭博的確是人性中的一部份,它給我們很原始的刺激,就像賣香煙是合法的,但是也有菸害防治法,限制香煙廣告與銷售給青年人,賭博也應該有博弈損害防治法,限制廣告與年齡等。


賭博、娼妓之所以即使在一個社會中以法令禁止,卻又禁之不絕,自然是因為人類社會有源源不絕的新需求,而有需求就有人會想辦法去滿足它來賺錢,離島博弈條款通過讓它部分合法,會讓賭博人數增加,賭博社群的影響力會讓社會對賭博的需求更強而非更弱。如果從賭徒花了錢所得到的刺激效果與娛樂效果,這當然是合理的內需服務業,不過上癮的賭徒如果花超過他自己能力的錢來賭,輸光了家產與退休金,導致自己與家人顛沛流離,那麼說博弈公司不該負責,就像當上癮的老菸槍得了肺部疾病,卻說煙廠完全不用負責一樣,太過自由主義。

如果菸廠贊助的學術研究會說抽菸不會造成健康傷害,賭博贊助的學術研究應該也會說賭博不會造成心理傷害。很多時候,去賭場的人都是不相信數學機率,而相信自己的能力或是自己的運氣的人,他們做的是不夠理性的決定,特別是將自己的財務輸光到最後一毛錢的人,這不一定都是低智商的人,高智商的人也常常有在生活中不用大腦做決定的時候,屈服於環境誘惑與情緒衝動之中。

P.S.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用本頁的站內搜尋,去找我之前寫過幾篇關於打敗賭場的方式,也許一年後不用出國就用得到了。

2 則留言:

bill 提到...

真的要建的話,希望賭場建設不需要政府注資或銀行貸款。

如果國外來客不如預期,會不會開始叫說,賭場不能倒,不然銀行會怎樣怎樣,失業會怎樣怎樣。。。 所以政府要紓困,要降低本國人進入門檻以增加客源。 (這類話最近應該聽很多了)

Pojen Huang 提到...

說得是啊,已經給了獨佔特權,不該再搞政府出資,寧可多給稅賦優惠,也別再搞BOT了,這可覺不能算是公共建設啊!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網路轉載規定 任何實體出版轉載需事先取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