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很多人討論是否要退稅來刺激消費與照顧低收入的社會階層,雖然被政府擋下來,以政府稅收沒有盈餘的情況不宜退稅等等的理由。今天勞保年金化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通過,會讓我聯想到,這個勞保年金化從精算的角度是必然會破產的制度,如果這樣的制度,可以用反正未來的政府必須想辦法,勞保一定不會倒的角度,來說服大家,那麼這就只是政策方向的改變,是政治問題,不是專業問題。
某種程度上來說,稅收退稅一案,或是勞保年金化,都是讓低收入的社會階層或有勞工保險的上班族獲利的方案,而這些獲利來自政府施行的所得移轉動作,一個是退稅,一個是保證勞保基金不會倒,必要時政府會援助勞保基金。感覺上對一般納稅的民眾而言,沒有直接加稅或提高費率(如果這位納稅的民眾沒有勞保),其實都是調動到政府每年可運用的稅收資源,用在一個地方就會少另外一個地方可用,必然會有排擠效果,這是一般納稅的民眾較不易體會到的。而政府由於定期改選,施政者往往沒有長期的財務紀律,最後都是造成挖東牆補西牆,通過短期對自己執政有利的方案,把長期財務無紀律問題所造成的缺口留給後任傷腦筋。
所以對上班族而言,我們在這場勞保年金化是得利者,雖然沒有得到像公務員一樣的優渥條件,已經是比過去好很多的條件,自然沒有抱怨的道理,應該感謝政府政策方向的改變,照顧勞工。
不過,就法條來看,還是應該有一點擔心,也就是是否會鼓勵人偷竊,過去的法條在一次領勞保老年給付時,是採用最後三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現在年金化是採用最高的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過去那樣算都有很多人頭會掛在公會裏,想辦法最後三年才提高投保薪資,要去占便宜,領較高的一次領勞保老年給付,現在這個規定讓領年金化的作弊可能性更高,很值得思考要如何避免人頭的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