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英國工作的朋友最近回來,聊到他孩子在英國接受相當我們國二的教育,孩子已經逐漸進入狀況,他也決定至少讓孩子在英國讀完高中。在他陪讀的過程中,他特別跟我聊到英國的RE課程(Religion Education)。
這個RE課程(Religion Education),很符合之前讀到明理人的訴求,學校不該只教一種宗教觀,像許多宗教支持的學校所堅持的,也不該什麼宗教觀念都不敢講,而讓學生自己茫然摸索,或只能從家庭教育中了解宗教,明理人認為應該廣泛地教導宗教,讓不同宗教背景的學生至少瞭解其他宗教的觀點,而不是只有單一觀點。明理人認為這樣才能促進宗教間的和平共處,彼此尊重。
我搜尋了一下這份〈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裡面「宗教」這個詞連一次都沒有出現過,顯示我國的觀念還是停留在不要教、不要碰觸宗教議題的階段。看到英國所提供的宗教教育Religion Education,也許值得思考一下,如何為孩子補上這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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