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這篇文章寫到決策的取捨,與航空公司、飯店約訂好行程,卻臨時取消,沒有依約履行,只是罰錢,對方也有得到一點補償,自己則是得到順從己願的滿足。與朋友訂約承諾,卻找藉口不赴約,雖不罰錢,但對方感到難過,自己感覺欠人一個人情,也得到順從己願的滿足。因為說到做到是當代社會普遍認同的道德,所以順從自己臨時的心意反而成了困難的取捨。
這讓我聯想到Peter Singer這個演講,他問如果你要趕赴重要約會,經過一座橋,只有你一個人,看到一個小孩溺水,你知道如果下水救人,你將錯失此重要約會,你救是不救?如果你決定救,這世界上在遠方還有許多陷於苦難的其它人,例如非洲許多因疾病、因缺乏營養而瀕死的人,你又救是不救?人溺己溺的同情心也是當代社會普遍認同的道德,什麼時候出力救人,什麼時候不出力救人,也是一個困難的取捨。
社會普遍認同的道德通常是能促進世界非零和現象的規則。人若依約履行承諾,讓社會交易與社交更為容易,減少猜忌與制裁的成本耗損。人若有合宜的同情心,則自己遇到不幸危難的時候,也有可能得到幫助,有利於基因與物種的生存繁衍。道德之所以成為困難的取捨,因為對基因或非零和世界有利的事,不全然有利於個體的生存和個體對愉悅感、幸福感的追求。我們因此必須在個人的層次,對行為與財務,做出困難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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