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7

公平正義和自由誰先

政治上左派與右派的分別,大致上,是左派的人追求公平正義優先於自由,右派的人追求自由優先於公平正義。極端的左派,類似共產主義與極權專制主義,最近的歷史顯示不太值得追求。 極端的右派,類似無政府主義,放任主義,也是烏托邦的理想,沒有真實成功的案例。介與兩者之間,也許才是中庸,但是遇到衝突時,公平正義和自由到底是誰該優先呢?

你比較喜歡大多數時候自由,但是存在少數不太公平正義的社會;或者,你喜歡大多數時候公平,但是存在少數不太自由的社會呢?如果用法國革命有名的觀念「自由、平等、博愛」來看, 自由應該是優先於平等,平等與公平正義似乎還有一些不同,如果我們定義公平是每個人都得到他應得的獎賞或處罰,當時的平等也許說的是出身不同的人,應該被平等對待,不該用出身來決定應得的份。

如果不用出身,那要用什麼決定多少是一個人應得的份呢?也許對社會的貢獻多寡,是一個衡量應得的獎賞或處罰的指標,但是又要讓誰來做決定,扮演這個類似上帝的分配角色呢?公平正義固然是值得追求的目標,它天生由誰來評判的困境,讓它在多元的社會中,不該被當作首要追求的目標。當意見不同時,誰眼中的公平正義才是公平正義呢?不論是靠武力或數人頭,都會讓社會失去多元,成為一言堂。

我以為,自由優先則好一些,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限,兩人之間的交易,由兩人依自由意願決定。我們可以用法律,將社會有共識,將少數明顯屬於不公平、不正義的行為,限制兩人締約與交易的自由。自由的社會比較能容許多元化的價值觀,也比較容許人在不同階級的流動,富有階級的宿命就是第二代以後,出生於安逸,通常無法面對激烈的自由市場競爭,不需多少世代,就會有其他新生的企業家打敗他們,正義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已。

5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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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實行多元自由結果也生出恐龍法官以法律濫權侵犯人權庇護特權且高層姑息不正義才是真正的共犯吧?保持緘默姑息養患就是共犯!

Pojen Huang 提到...

也許該鼓勵真正懂公平正義的人,自己與朋友去成為法官,保持緘默不這樣行動,就是接受不懂公平正義的人去成為法官,也就是不正義法官的共犯嗎?

我覺得不該將沒有作為與刻意協助犯罪,當作相同等級的共犯罪。

FollowMe 提到...

[故意沒有作為]與[刻意協助犯罪],應當作相同等級的共犯罪。所謂故意,應理解作違反經驗及社會通識法則。背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之同理心,即遠離 民 眾 角度想問題和辦事形成矛盾內鬥,以獨裁公權力打壓民眾獨立思想及合理合法訴求,讓社會公義不得伸張,就是孕育[故意]的潛規則。

Pojen Huang 提到...

選A,就被當成迫害B的共犯。這樣的正義,頗令人恐懼。

消極的選擇,和積極的迫害並不相同,人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FollowMe 提到...

[消極的選擇,和積極的迫害並不相同,人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這是個人自由。
然選A讓他掌握無敵大權卻[故意沒有作為],遠離 民 眾 角度想問題和辦事,形成矛盾內鬥,以獨裁公權力打壓民眾獨立思想及合理合法訴求,讓社會公義不得伸張,姑息刻意犯罪,這樣選出的A比起專制明君還要不正義,才頗令人恐懼。
[選A,就被當成迫害B的共犯。這樣的正義,頗令人恐懼。]
這句話結果被導入誤區,根本違反被批的對象是誰!以上以陳明對象是誰。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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