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公司給兒子,而不直接將公司給兒子
王永慶有個小兒子王文祥,王文祥在美國工作,王永慶對他的協助,與其將美國的台塑公司股份贈與給王文祥,王永慶選擇另外一種外人不太能理解的方式,甚至可能讓小兒子覺得老爸是不是不愛我的方式,他將一間台塑的關係企業以合理市價賣給了王文祥,雖然王文祥顯然沒有足夠的錢來買這間公司,可能也沒有付出很高的控制權溢價,王永慶顯然希望間接的幫助他,而不是直接地幫助,因為在兒子的眼裡,如果父親直接給他一間公司,這只是像老天給的一個禮物,反之,當他得要自己負債來買,再逐年還清,感覺就完全不同了,王永慶知道這樣孩子才會懂得珍惜,王永慶深知這種心理效應,就像人會對中獎的1000元和存下來的1000元有不同的心理帳戶,而有不同的花錢心態。所以王永慶找銀行借錢給王文祥買公司,並且擔任保證人,而不是直接贈送公司給王文祥。
不直接幫姊姊還債,而是找家族遺產受託人借錢給姊姊去還債
巴菲特在雪球裡也有一個類似的故事,他的姐姐曾經有一次因為在股票市場投機而背負很大的債務,他的姐姐來找世界首富的巴菲特協助,卻沒有想到巴菲特拒絕了她,這可能讓至親認為自己是個無情的吝嗇鬼的行為,巴菲特則是說服了父親資產的信託受託人,借錢給他的姐姐來還清債務,可以想像巴菲特說服這個人借錢給他的姐姐時,可能也是做了某些保證。巴菲特也是同樣利用間接的方式來協助姐姐,因為親人間的協助,常常是屬於社會規範。這社會規範就像是岳母煮一頓飯給女婿吃不會跟他收錢,你應該感謝,記住一個恩情,下次有岳母需要的時候盡力幫忙以回饋,報恩。巴菲特如果幫姐姐還清債務,姐姐只會感謝,也許會下次當巴菲特有難時盡力幫忙以回饋這份恩情。但是,如果找個第三人來借錢給姐姐,巴菲特再當保證,則姐姐才會知道這個債務是屬於一種金錢規範的事情,才真的能學會金錢世界的邏輯,以及從這場股票投機失敗中學得一場教訓。如果你真心希望一個人變好,變得懂得投機不好的道理,這是不同層次的愛吧。
兩人的方式都很類似,找個第三人當中間者,來借錢給你的親人,雖然其實是你在背地裡保證,也可以讓你的親人感到不同的金錢效應,而不會將你給錢這件事當作理所當然的行為。
延伸閱讀(另一面的想法):台灣若無王永慶
2 則留言:
是嗎?
你會不會太美化他們了
這是否與贈與稅的問題有關
你當然也可以這麼去看。也許我有點美化之嫌,畢竟我還滿尊敬這兩個人的。
關鍵就在買賣價格是否合理,以及借款條件是否合理。
若非公開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偏低,的確有可能被判為假交易課稅。
替人親人免除債務也是視同贈與的行為,被發現的話也是需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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