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2

長期看護的需求

經續會報告中提到,民國89年的戶口普查顯示,需要長期看護的人口在65歲以上有182,351人,占當年度民國89年的65歲以上人口1,921,308之百分之九點五(9.5%)。表示我們約有十分之一的機率在65歲之後,變成需要長期看護的人口。小家庭沒有子女者及打算單身者,則特別需要重視長期看護險,因為難以在看護需求發生的初期,倚賴家人的扶助,即使是輕度,也會很早就需要長期看護的支援。

外籍長期看護約需每月2萬元,本國長期看護約需每月3萬到3萬5千元,24小時本國籍長期看護需5至6萬。若以最高的6萬元,計算65歲到85歲20年的長期看護費用,若打算於理財規劃中自行準備,約需準備1440萬元。由於一旦出現需要長期看護的狀況,則其他支出例如旅遊與交通費,必然會減少,某種程度上可以同時以退休準備基金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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