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熱門新聞應該是法務部長家庭資產高達1.3億,台灣有5棟不動產,大陸有1棟不動產。不過,法務部長這個職務不像之前爆出收賄的副縣長,並不太和土地與開發有關,照理不太容易有人會想行賄。畢竟,司法體系相對獨立,行賄也是針對法官較有可能。而且她擔任公職的時間算短,資產雖多,來源多半也很難歸因於公職。
倒是其他和全國土地與開發有關的職務,更需要頻繁公開與比較是否增加財富,以目前這種一年才公開一次的頻率,間隔太長,可以考慮改為每月。另外沒有數位化開放資料,要用程式一次大量比較有哪些和全國土地與開發有關的職務人員是否有資產大幅增加,對媒體而言都不是很方便。每年一次的公開,應該同時公布國稅局的財產與所得稅申報資料,可以很容易比對申報與登錄資料,所得、繳稅與資產增幅是否合理地接近。想要防貪,勢必對公務員、政務官的財產公開要更強悍,讓不願公開的人離職,或至少離開關鍵職位,讓媒體與一般人能輕易質疑與監督,如珠寶、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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