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3

讀《10條路賺很大》The Ten Roads to Riches – Ken Fisher

讀了這本《10條路賺很大》,真希望20年前就能有機會讀到,雖然,也許現在也還不算晚,希望女兒將來會願意讀它。一如作者Ken Fisher肯恩先打的預防針,有些人不會喜歡這本書的論調,10條路中,總有一兩種會讓你感覺不佳,有些人則覺得經由任何方式變有錢,都不佳,當然這種人就請不要浪費時間讀這本書了。

第十種是我自己主要的方式,也是我這個上班族投資理財的建議方向,是普通上班族都可以施行的方式。其它九種則各有所需的人格特質,致富不是不可能的,不試怎會知道呢?

第一是創業當企業創辦人。
第二是擠上企業執行長的位置。缺點是萬一失敗不是英雄就成狗熊,要承擔一切指責。
第三是擠上企業的重要副手位置。像孟格。副手通常比執行長容易家庭幸福。
第四是當上明星或媒體大亨。
第五是嫁娶得好。
第六是當集體訴訟的原告律師,抽賠償金百分比。
第七是從事幫人理財的行業。
第八是創造有持續收入的權利。
第九是地產大亨。
第十是眾人之路,儲蓄與長期投資股票。

創辦人的關鍵是先放棄退路,夢想要大,然後努力不懈,要懂分派工作,永不脫離客戶。當上執行長的關鍵是享受工作,很會面試,領袖之道在於露面,身先士卒,和基層與小客戶搏感情。副手的關鍵是找對老闆,極度忠誠,樂於迎接任何困難的任務。明星起步要早,練習要勤奮,任何機會都要把握,盡力演出,媒體大亨要多元化。嫁娶得好,要先有計劃地接近有錢人,婚前協議要擬得好。原告律師動作要快,選對客戶(博取同情)與控告目標(討人厭),和複雜的題材(訴諸形象,而非細節)。幫人理財的行業,按規模收費的富人多於按傭金收費者,關鍵在於行銷招募客戶與留住客戶。持續收入很多種,寫書致富的人少,要能發展成多元授權的故事才好賺,例如哈利波特、星際大戰,寫歌的富人比唱歌的多,註冊專利與版權,要會推銷,要能做長。地產大亨必須要善用槓桿,不快速買賣,快速找到租客創造收益,找景氣好的地區作,了解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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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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